各相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的通知》(青医保局函〔2019〕29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企业在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招标系统”中维护企业及产品信息,价格信息需按国家医保谈判价格进行填报。
1.参加过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投标工作并领取过网上操作用户名的企业直接登录进行信息维护。
2.未参加过我省集中采购投标工作的企业,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原件到我中心领取网上操作用户名。
3.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企业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授权书到我中心领取网上操作用户名。
二、请各企业于2019年12月31日18:00前在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招标和交易系统”中完成网上信息维护及配送关系确认工作。
三、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国家谈判结果,相应药品参加青海省医疗机构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的议价结果同时废止。
地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四楼(419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千家福家居对面))
联系电话:0971-6115325、6115291、6145480
传 真:0971-6145480、6115325
附件:
1.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目录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