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2027年度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横琴医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心医院)、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辖卫生服务站中药代煎及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采购包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认定其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2027年度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横琴医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心医院)、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辖卫生服务站中药代煎及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在珠海市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料)。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如为药品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至少包含中药饮片);供应商如为药品经营企业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至少包含中药饮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扫描件。
(4)已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横琴医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心医院)
地 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宝兴路118号;北临彩虹路,南临横琴大道,西临伯牙南道
联系方式:18688183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1402至1403室
联系方式:0756-2620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双茵、余力、邓锦英、陈敏娜
电 话:0756-262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