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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增选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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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拟对增选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增选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KYY-CG-YXB-20241203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4.合同期限:签订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

5.预算金额:(大写)贰万伍仟陆佰陆拾元壹角壹分(¥25660.00元)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广西区生产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上市销售前,生产企业需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生产备案;(若为广西区生产企业,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根据报价表顺序提供相关有效备案号证明材料,并注明其序号及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4.非广西区生产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在广西区跨省销售前,需在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生产备案,且生产企业需向广西区药品监督管理完成跨省销售备案;(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根据报价表顺序提供以上相关有效备案号证明材料,并注明其序号及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6日-31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现场获取地点:广西柳州市羊角山路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7号楼二楼药学部

3.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②法人(或营业执照上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是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盖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时间:2025年1月2日14时40分至15时00分。

2.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8号楼一楼议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评审

1.时间:2025年1月2日15时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具体安排由采购人现场通知。

2.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8号楼一楼议标室。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的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或营业执照上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评审。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官网(www.chesthospitalgx.com)。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

地  址:广西柳州市羊角山路8号

联系人:伍海科

电  话:0772-3141982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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