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承诺函: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以上任意一项即可,如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承诺函: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关键页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以上任意一项即可,如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如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的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其管理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 ②、如投标人为中药饮片配送企业(代理经营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承诺其管理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在项目服务期间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各项规定,依法生产、经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请供应商在开启时间截止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远程开标操作指南(供应商版):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
地 址: 中山市东凤镇厚德路9号
联系方式:0760-22611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街道永安一路9号悦盈新成花园悦创天地311-312卡
联系方式:0760-899003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60-89900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