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诸广和2021-07-01
二、项目名称: 诸暨市中医医院中药颗粒剂供应及驻场调配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最终报价:42(%)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新甸村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诸暨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 | 诸暨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 | / | 1 | 9500000 | 中药颗粒剂供应及驻场调配服务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新琴,曹有权,黄剑女,邵俊伟,凌迎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费基数为标的合同总金额,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中医医院
地 址: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52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宣志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87979295
质疑联系人:寿凌飞
质疑联系方式:159685373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永业大厦8楼
传 真:0575-87911619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招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911619
质疑联系人:赵堡英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9116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0575-87023633
联系人 :金永康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