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盐县中药配方颗粒采购招标文件》及《采购公告》有关精神,经遴选确定下列2家企业为我县有资质使用中药颗粒剂医疗机构的供应企业,现予以公示:
1.浙江惠松制药有限公司;
2.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公示期内,对上述2家企业有异议的,可向海盐县饮片联合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起到2018年9月27日,
联系电话:0573-86024804,86027531。
邮箱号:zwjjjjjcz@haiyan.gov.cn
海盐县饮片联合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