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单位:
我中心先后三次在中心网站发出投标保证金催退公告,并安排人员电话通知,但仍有部分中标(成交)投标单位未办理退还手续。为切实减轻投标(成交)单位资金周转压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六稳”“六保”工作,我中心决定再次对2020年12月31日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集中清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标(成交)后已签订合同,至今未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老系统进行招标的项目,请中标(成交)单位将合同传到指定邮箱,新系统进行招标的项目,请中标单位(成交)将合同提交至业务系统。
二、投标单位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决定不予退还的,请招标人来函告知我中心财务部,并附银行账户信息。
三、投标单位名称、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请投标单位出具变更手续。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请电话告知我中心财务部。
四、本次集中清退时间:2021年1月27日—2月30日,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有关资料,我中心收到后将及时进行退还。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兴梅
联系电话:0851-28766820
邮箱:958911549@qq.com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