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锦州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锦州支队2018年药品、战备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锦州支队2018年药品、战备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JHZXCCG2018053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39008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锦州支队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文星里37号
联系方式:金先生0416-38189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女士0416-3900838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宫27A-13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锦州支队2018年药品、战备器材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锦州支队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锦州支队2018年药品、战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JHZXCCG201805303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采购内容:
包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参数及数量 |
1 | 药品及试剂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卫勤战备器材 |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2 个合同包,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本项目采购控制价:
一标包:233399.50元
二标包:95400.00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一标包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二标包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招标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6)截至报名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3.1 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一标包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二标包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整齐)到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3投标保证金一标包人民币4000元,二标包人民币1000元,于开标一个工作日前递交到指定账户上。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16日14: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宫27A-136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警锦州支队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文星里37号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416-381894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宫27A-136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16-3900838
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2)一标包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二标包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投标人须具有招标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6)截至报名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879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6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宫27A-13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宫27A-13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