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通知》(皖政办秘〔2018〕111号)有关要求,省药采中心已完成县乡两级药品采购平台整合。为做好平台整合后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现就新系统上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系统上线时间
2018年10月13日、14日(星期六、星期日)系统停机维护,15日(星期一)系统恢复运行,新老系统均可登录。
二、登录账号
新系统运行后,保持“登录账号不变、配送关系不变、交易规则不变、监管方式不变”。
(一)医疗机构。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使用原系统账号登录新系统,登录密码不变。设置子账号的医疗机构仍可以继续使用原系统子账号和密码,由主账号按照工作需要重新配置权限。
(二)配送企业。原基层平台有账号或设置过子账号的配送企业,继续使用原基层平台的账号信息登录新系统;原没有基层平台账号,仅有县及县以上平台账号的配送企业,继续使用原县及县以上平台的账号信息。子账号首次登陆须由主账号重新配置权限,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添加其他子账号。
(三)生产企业。继续使用原县及县以上平台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新系统。
(四)主管部门。继续使用原基层平台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交易和监管系统。
三、配送关系及历史数据
1.配送关系。各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之间的配送关系保持不变,均按照原系统的设置导入新系统。
2.历史采购单。已完成入库的采购单视为历史采购单。所有历史采购单均保留在原系统,可以登录原系统进行查询。
四、尚未完成的采购单
1.10月13日起,原系统内医疗机构“提交采购单”功能关闭,未提交的请及时删除。15日平台维护完成后,所有集中采购均在新系统内进行。
2. 10月13日前,原系统内医疗机构已提交、配送企业尚未配送的采购单,配送企业可以继续配送,按照原规则进行操作。
3. 10月13日前,原系统内配送企业已配送、医疗机构未入库的采购单,医疗机构可继续入库,按照原规则进行操作。
五、其他事宜
(一)新系统试运行启动后,各单位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账号状况,并根据工作需要修改密码和配置子账号权限,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二)各单位在新平台运行中如发现问题和不足,或对账号密码设置、用户权限配置等问题有疑问,可以向省药采中心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技术科:0551-62657629;督查科:0551-62675193;药品科:0551-62659579;
联系地址:省卫生计生委援外培训中心大楼六楼(合肥市益民街20号)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