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中药饮片集中代加工和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为规范中药饮片采购渠道,统一质量标准,保障中药饮片质量和供给,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拟采购中药饮片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同时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提供代配、代煎、熬膏等中药代加工服务,并将配好的药方或汤剂、膏剂、丸剂等代加工后的成品统一配送至医院(也可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快递服务,快递费用由客户承担)。
服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药饮片集中代加工,需提供免费配送服务,提供免费配送至医院及患者家中的服务,有专门的配送车队。
服务时间: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投标人提供的中药代加工服务应符合《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及要求,并且符合医院相关的质量控制要求。投标人应确保用于代加工服务的中药饮片质量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标准,且达到医院使用中药饮片质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