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物资采购与招标控制程序》规定,现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第一部分 采购内容
一、永停滴定仪采购项目(预算9.6万元),详见附件清单
二、防爆干燥箱采购项目(预算7.4万元),详见附件清单
三、模型采购项目(预算4万元),详见附件清单
四、物化实验仪器采购项目(预算10.8万元),详见附件清单
五、基础实验设备采购项目(预算3.4万元),详见附件清单
六、分析仪器采购项目(预算5.8万元),详见附件清单
七、医用药品采购项目(第三次挂网,预算2.8万元),详见附件清单
八、中药材采购项目(第三次挂网,预算2.3万元),详见附件清单
附件清单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注意事项
1. 各应答人的报价如果高于预算指导价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公告时间:自2020年 8 月 19日起至2020年 8 月 24 日9:00止。
3.供应商参加询价的资格条件:
(1)公司法人代表参加投标需要持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加询价;
(2)公司法人授权需要持有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加询价;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资格证件复印一份装入应答文件袋。在进入询价室前,工作人员将对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参加询价的资格。
4.供应商参加询价的符合性审查
(1)供应商响应的采购项目必须是属于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采购项目清单中如有医疗器械,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 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金额:1000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缴纳,未按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报价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当场退还。
(3)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询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供应商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放弃中标资格;
②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交付使用;
③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成交。
6.递交询价保证金、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24 日9:00止,逾期视为放弃应答。
7. 递交方式:密封直接送达。逾期送达或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8.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 8 月 24 日9:00在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行政楼313室现场开标。
二、成交确定
1.本次询价是采用综合报价(含人工、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成交原则:最低价成交法。询价小组根据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应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询价小组根据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询价小组将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进一步谈判。
3.预备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有效时间为30天,在有效时间内,第一成交候选人有违反本次询价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第二成交候选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资格,依此类推,如第三成交候选人也违反本次询价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将重新组织采购。
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超过应答截止时间递交的;
(2)商务报价超过预算指导价的;
(3)响应文件未盖公章的;
(4)商务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的;
(5)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6)对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或未能说明报价产品的有关技术规格、偏离情况和配置清单的,致使其响应文件无法评审的;
(7)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8)询价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 0794-8255353 13755997061
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
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