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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直接挂网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8年黑龙江省仿制药质量和疗

发布时间: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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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通过或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在我省的采购工作,我局将开展2021年第一批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直接挂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目录

根据企业申请,我局编制了《2021年第一批通过或视同通

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直接挂网目录》(详见附件),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于2021年1月28日-2月10日17:30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完成企业信息维护、药品信息维护、价格维护等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企业信息维护

相关企业应按照平台要求逐项上传相关材料。

(二)产品信息维护

    同一品种存在同规格多包装的情况时,企业仅需自选一个包装规格维护产品信息,其余包装规格在执行结果公布后由企业自行关联,价格按照差比价原则系统比照代表品测算形成。

(三)挂网价格维护

挂网参考价格为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全国各省执行的最低中标(挂网)价,需填报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在我省为国内首次挂网的,取省内3家及以上三甲医院议价价格最低价,地区价格选择黑龙江省填写相应价格,需填报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价格填报错误的企业将取消挂网资格。

(四)审核起止时间

审核于2月19日开始,2月29日17时准时关闭。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如有退回应当及时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并补充提交。逾期提交及在此之前因材料补充不完整未通过审核者将取消此次挂网资格。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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