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挂网细则》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挂网政策,规范药品挂网价格,请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即日起开展自查并进行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挂网中成药价差较大的药品。
二、动态调整时间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7日。
三、具体要求
请相关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模块主动完成挂网价格下调工作。
逾期未进行价格调整或调整后仍高于省内最低挂网价3倍黄标管理,5倍红标管理;10倍统一做暂停交易处理且加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相关企业需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工作。
联系电话:舍晓婷0991—4607069
陈倩倩0991—4607077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