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颗粒剂(中药配方颗粒))【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备案号:51018224210200005081[2025]00001。
2、本项目预算金额:360万元。最高限价:1,099,117.57元。
3、监督部门:彭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3888323;监督部门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4、采购品目:A07029900 其他医药品。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濛三北路696号
联系方式:028-83770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
联系方式:028-83388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8338838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