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33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我局按规定程序对企业申报的产品资料审核结果、价格信息及分组进行公示和申投诉处理,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详细信息请持数字证书登录张家界市药品供应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药品基础库”子系统“信息公布”模块进行查看。
联系电话:0744-8292032,4008255200。
QQ群: 682680709、314532763。
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