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医保发〔2025〕33号)要求,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政策及建立“单独支付”药品保障机制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83号),为做好我省“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和国家新增谈判药品的动态调整工作,经专家评审等程序,我局拟制了《湖北省“双通道”单独支付新增药品(2025年公示稿)》《湖北省“双通道”单独支付调出药品(2025年公示稿)》。现按规定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3日
二、受理部门及电话
部门: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联系人:钟卫华
电话:027-87238487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1号楚商大厦1610室
三、注意事项
(一)公示内容为湖北省“双通道”单独支付新增和调出药品(2025年)的药品类别和通用名。
(二)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医保局,电子邮箱:hbdrgdip@163.com。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