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
按照《云南省2014年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相关规定及省卫生计生委工作通知,现对已经挂网的常用低价药品按照以下规则开展价格联动和动态调整工作。
一、已经挂网的常用低价药品有3个及以上州市的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议价成功,并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有完整交易记录的,生产企业可申请价格联动,经审核和公示后,按议定价格中的最低价在全省定价挂网采购。基层医疗机构可按联动价格采购常用低价药品中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应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采购。
如生产企业不申请价格联动,仍按照生产企业与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议价采购的方式执行。
二、所有已挂网的常用低价药品,无论是否进行价格联动,均保留与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议价采购的资格。
三、已按昆明市或曲靖市议价结果在全省价格联动的常用低价药品,如有议定价格低于现行采购定价,企业可申请价格联动,按要求递交资料。
曲靖市、昆明市关于常用低价药的采购规则,按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四、请相关企业被授权人于即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以下资料至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614室。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云南省常用低价药品议定最低价联动申请(格式自理,加盖企业鲜章);
4.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3个州市的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交易成功的系统入库截图(加盖企业鲜章)。已在全省价格联动的常用低价药品更新议定价格,只需提交该价格1家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交易成功的系统入库截图。
四、为确保挂网交易工作有序推进,原则上半年开展一次价格联动工作。
联系方式:0871-65378911、65357873、65167613;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六楼614、615室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