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计局、曲靖市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各低价药品生产企业:
曲靖市基层医疗机构低价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及配送工作将于2017年5月25日启动,为保证基层医疗机构低价药品按时网上采购、配送企业及时配送,确保曲靖市基层医疗机构低价药品网上交易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认真做好低价药品生产企业网上设置配送企业工作
(一)企业网上确认期限:各低价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务必于2017年5月25日-30日,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设置配送关系(即:进行配送企业的添加及确认),所添加及确认的配送企业必须与生产企业所开具的纸质授权书一致。添加及确认操作方式和流程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启动曲靖市基层医疗机构低价基药交易工作通知》。
请各低价基本药物生产
企业严格按照上述网上确认期限,及时、认真做好网上设置配送企业工作。只有经过生产企业网上添加及确认的药品,基层医疗机构方能在网上采购。
(二)添加及确认的配送企业为:曲靖市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曲靖市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及县级配送区域范围详见附件。
二、按时、保质、保量配送低价基本药物
(一)曲靖市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要及时将《曲靖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委托配送多家授权书》送达其负责配送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报送一份给当地县级卫计局,确保配送的药品流向清晰、可查询。
(二)15家药品配送企业要加强与低价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工作联系,严格按照《曲靖市2013年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配送协议书》的规定,及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价格,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按时配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要。
三、认真核对、多家授权、坚持网上采购和使用基本药物及低价基本药物
(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曲靖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委托配送多家授权书》与企业网上设置的配送企业,要进行认真核对。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药品中,销售量较大的70%以上品种,均需实行药品生产厂家多家委托授权(含纸质、网上授权)。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药品必须全部网上采购。
(四)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窗口的中标基本药物、曲靖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低价药采购窗口的低价基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可采购和使用。
四、强化监管、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考核考评,促进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一)各县(市、区)卫计局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促进基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年内,要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培训工作,引导群众转变用药习惯,促进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二)各县(市、区)卫计局要加强考核考评工作。一是按照省、市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和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年内,开展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的督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市级将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的绩效考核,并奖惩兑现。二是要加强对药品配送企业配送情况的考评工作,协调解决药品配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本区域范围内的现有配送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考评予以调整。
附件: 曲靖市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及县级配送区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