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概况
1.采购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客运段
2.项目编号:CT-CQKYD-2020027
3.联 系 人:齐美琳、沈周伟
4.联系电话:023-61860407
5.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头寺昆仑大道55号(重庆北站综合办公大楼3楼067室)
二、采购内容
列车药品、医疗器械(详见附件1)。
三、采购内容说明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标准》和《产品质量法》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在合同期内若相关标准有更新和变化,按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执行。
2.本次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共有2个包件36个品种,每个包件确定一个推荐成交单位。竞价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进行报价。
3.本次采购采用“三定”采购,即定供应商、定供应品种规格、定供应价格的采购方式,在合同期内,对“三定”采购的内容不再进行变动和调整;若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采购内容中所列年采购量仅供参考,非一次性采购量,具体采购量按采购单位实际需要确定。
四、相关要求
1.产品包装按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不另计费。
2.成交单位供应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必须是全新且在有效期内,若采购单位在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近效期或失效药品,采购单位有权拒收,成交单位应无条件调换或退货,给采购单位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成交单位全部承担。
3.成交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订单后,必须在5日内将产品交货到成交单位指定仓库。
4.实行先货后款的结算方式,双方每月结账一次,付款周期约60天,采购单位凭成交单位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银行转帐支付。
5.竞价单位在参加竞价采购评审会时必须提供竞价包件全部品种的样品各1份。
6.成交单位必须履行成交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严禁将业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经营,否则采购单位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7.成交单位名称与合同签订、发票开具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五、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注册资本在50万元及以上,且实缴出资额不低于50万,具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能力,取得国家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成交单位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需开出供应品种明细,且与实际供应品种、数量一致。
3.竞价单位应具有良好信誉。
4.不接受联合体。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一年内接受过采购单位及上级部门处罚或有不良反应两次及以上的。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6)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供应商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D级的供应商。
六、谈判采购文件
供应商所提供谈判采购文真实、可靠,若提供虚假材料,须承担造成的一切责任。
(一)资质文件
1.谈判采购函(见附件2)。
2.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企业新版《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上的本“工商公示信息”之企业“登记信息”和“企业公示信息”之“2019年企业年报”复印件(若供应商在公示系统中无2019年企业年报或对企业资产状况等信息选择不公开,则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2019年财务年度报表)。
3.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需提供法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加盖竞价单位鲜章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产品样品
竞价单位在参加竞价采购评审会时必须提供竞价包件全部品种的样品各1份。
(三)报价文件(单独密封)
(1)竞价单位根据所投包件,按报价表“附件5”格式逐项报价(不得漏项),报价为不含税价(含包装费、搬运费、运杂费等),在报价表上必须注明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报价单加盖公章后单独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2)本次竞价报价的原则为合理竞价、多次报价,以末次最低报价为准。
(3)为确保竞价商品的质量,防止恶意竞争,采购单位评审组将依据报价单位及市场实际进行成本分析,评审组认为其报价低于成本价不能保证安全性和质量稳定性,将取消其竞价资格。
七、评审方式及评审办法
1.评审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用通过资质、样品评审合格后的最低价评审方式。即采用资质(含样品)、价格二阶段评审,资质、样品评审合格后,才能进入价格评审。
2.评审办法
(1)资质、样品评审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产品样品进行资质、样品评审,对资质或样品评审不符合的,取消谈判采购资格,并及时通知供应商。
(2)价格评审
经资质、样品评审合格后,才能进入价格评审。价格评审以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为准,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价格最低供应商为推荐成交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
1.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按合同付款。
2.签订合同时,成交单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每包件各伍千元(5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未发生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全额无息退还成交单位。
九、其它说明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11时00分止递交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6)。
2.资质文件送达起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止,资质文件递交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头寺昆仑大道55号(重庆北站综合办公大楼三楼06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质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评审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6日9时30分开始,会期半天,请报名供应商妥善安排时间,携带样品参会。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