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中药饮片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就中药饮片、中药代煎服务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浙江省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8】137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招标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
标项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入围家数 |
一 | 中药饮片(500余种) | 二年 | 1 |
二 | 代煎、 代配服务 | 1 |
四、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特定条件:
在浙江省内注册,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拥有自己独立的中
药饮片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5000万元及以上。
具有独立法人和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单位,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或销售规模,
有完善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取得中药饮片SMP证书和GSP证书。
代煎符合浙江省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质量控制的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地点及要求
发放时间:2018年10月 29 日至2018年11月 2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
外)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北环路429号,杭州市富
阳区第一人民医院中药库
3、方式:现场领售,自带U盘一只。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4)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近三年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证明材料;
(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近三年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察机关证明需原件加盖公章外,其他材料需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6、招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供应商于2018年11月2日下午17.00前在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财务科(科教楼4楼)缴纳并到账。
交付方式:转账、银行汇款等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富阳支行
银行账号:7331510182600114761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9日 13:00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中药库
八、招标时间:2018年11月9日 13:30
九、招标地点: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科教楼519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0571-63157963
宣先生0571-63157799
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
201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