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有关医疗机构:
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已经到期。为确保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周期至2026年12月31日。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原则上沿用首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二、采购周期内,如其他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产生新的更低中选价格的,企业应在该价格执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主动提出申请,实行价格联动。
三、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质量监管、供应保障、医保配套、组织实施等政策措施,暂按原落地文件执行。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