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和配送工作的管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的合法利益,规范基本药品采购配送,按照《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江华县乡镇卫生院药品配送企业: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
2、企业已纳入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符合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相关政策。
3、具备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送能力。
二、报名须提交资料:
1、《关于要求在江华县开展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配送权的申请》;
2、有关资质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盖红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地点:
江华县卫健局体制改革与药物政策股
四、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1日
特此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