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141
项目名称: 药品采购供应商遴选
采购内容:校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商遴选。(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
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预算及限价 | 中标人确定 |
标段一 | 2020141/1 | 药品采购供应商遴选(药品目录及用量大加分评审药品) | 最高限价: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托管中心2018年-2020公布的南京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和国家集中谈判药品价格为基准的折扣100%(即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托管中心2018年-2020公布的南京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和国家集中谈判药品价格为基准的下浮0%,含0%)取费为最高限价费率,报价高于100%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项目预算:900万元 | 综合排名小于等于前五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入围供应商(若投标供应商报名人数不足或等于五家,则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入围供应商) |
标段二 | 2020141/2 | 药品采购供应商遴选(药品目录2) | 最高限价: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托管中心2018年-2020公布的南京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和国家集中谈判药品价格报价,单价高于本次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备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但投标人应分别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可兼投兼中,按标段一、标段二顺序开评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会计报表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需提供药品生产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 2020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
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若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报名的,请准备两份相应报名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3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及南京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网(http://zcc.njnu.edu.cn/index.htm) 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及南京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网(http://zcc.njnu.edu.cn/index.ht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师范大学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一号
联系方式:任老师、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 025—85891187、025-84207240-6003
项目联系人:任老师、张工
电 话: 025—85891187、025-84207240-6003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