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注册与资质更新
1.药品“招标平台”和“交易平台”分别办理什么业务
答:药品“招标平台”功能主要包括:药品生产企业申报投标材料、报价等。
药品“交易平台”功能主要包括:企业及产品信息维护、信用承诺书上传、企业及药品资质更新、配送关系维护、日常订单配送确认、退货订单确认、历史交易记录查询等。
2.医用耗材(试剂)“招标平台”和“交易平台”分别办理什么业务
答:医用耗材(试剂)“招标平台”功能主要包括:企业及产品信息维护、信用承诺书上传、企业及产品资质更新等日常业务办理、生产企业投标报价。
医用耗材(试剂)“交易平台”功能主要包括:配送关系维护、日常订单配送确认、退货订单确认、历史交易记录查询等。
3.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如何在平台注册登记
答: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点击“医药采购系统”,进入“医药采购平台”网页,选择“企业注册”栏目,详细查看“企业注册须知”,按照“注册流程”进行网上注册,获得平台注册账号,办理CA,进入“招标平台”网上维护并上传相关资质,待资质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之内),次日登录交易系统方可使用。
4. 医用耗材(试剂)生产经营企业如何在平台注册登记
答:医用耗材(试剂)企业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点击“医药采购系统”,进入“医药采购平台”网页,选择“企业注册”栏目,详细查看“企业注册须知”,按照“注册流程”进行网上注册,获得平台注册账号,办理CA,进入“招标平台”网上维护、上传相关资质,待核验通过后(7个工作日之内),次日交易系统方可使用。
5.企业注册后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答:首次注册一般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质核验,核验通过次日即可正常办理网上业务。核验不通过的,企业要按照不通过原因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6. CA办理咨询电话是哪个地址在哪里
答:办理CA咨询电话:0371-96596
CA公司地址: 郑州市龙子湖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西南角博雅广场4号楼15楼。
7. 加盖CA签章时无法盖章是什么原因
答:CA使用时需要首先下载CA驱动软件,包括CA小精灵驱动软件和签章驱动软件,若签章不能使用,请检查是否下载签章驱动。另外CA电子签章不能重复加盖,首次盖过以后,再次办理业务时无需重复加盖。
8.企业账号密码遗失怎么办理
答:药品和医用耗材(诊断试剂)企业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点击“医药采购系统”,进入“医药采购平台”网页,点击“药品或耗材试剂交易系统”,点击“找回密码”,依次填入企业账号或企业名称、被授权人信息等,找回密码。
若被授权人信息遗忘,可先使用CA登录查看被授权人信息(药品企业登录“交易平台”查看本企业信息,医用耗材试剂企业登录“招标平台”查看本企业信息)。
9.企业资质日常更新如何办理
答:药品企业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医药采购系统”,进入“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使用CA登录,打开“企业信息维护”模块,逐项更新法人、联系人、营业执照、许可证等信息,并上传相关企业图片。
医用耗材(试剂)企业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医药采购系统”,进入“招标平台—耗材试剂招标系统”,使用CA登录,进入“日常业务办理”模块,选择“企业信息更新”,进行法人、被授权人信息以及营业执照、许可证等企业资质更新操作。
10.企业名称变更如何办理
答:网上办理,详情查看“办事指南”栏目。
药品企业名称变更:使用CA登录“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系统”,进入“网上办事”,点击左侧“网上申请”下拉菜单,选择“企业名称变更”,输入新企业名称与申请原因,上传相关资料。上传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变更记录,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变更记录。
医用耗材(试剂)企业名称变更:使用CA登录“招标平台—耗材试剂招标系统”,进入“日常业务办理”模块,选择“企业名称变更”,填写并上传企业变更相关资料。
11.药品采购“两票制”材料如何申报
答:使用CA登录“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系统”,进入“网上办事”,点击左侧“网上申请”下拉菜单,选择“企业两票制申请”,按照《关于开展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企业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卫药政〔2018〕3号)要求上传材料。(企业两票制申请药品为已挂网品种,首次申请认定一家企业;企业两票制变更为已公示过认定企业,需要变更为另一家企业,上传材料包括企业自行出具的变更说明)
12.配送企业问:生产企业、医院在网上找不到我是啥原因
答:生产企业委托配送时找不到配送企业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你企业尚未完成首次注册程序,请详细查看“企业注册”栏目企业注册须知。二是企业首次注册已提交资质材料,但尚未核验或“核验未通过”,在资质核验通过次日企业用户才可正常使用。三是你企业可能由于资质过期或未按时提交信用承诺书被暂停交易资格,请及时查看《通知公告》栏目有关通知,按照要求及时办理资质更新和其他事项,以免影响企业账户正常使用。
医疗机构采购时找不到配送企业的原因主要有:生产企业未维护好有效的配送关系。请联系生产企业按照有关文件或操作手册,办理完成网上配送委托流程。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委托关系操作请查看《通知公告》相关通知,其他挂网产品配送关系维护请查看《操作帮助》栏目相关操作手册。
二、产品挂网与资质更新
13.药品如何挂网
答:网上申报→审核与专家评估→公示→资质核验→挂网
(1)网上申报:采取企业直接申报和通过医疗机构申报两种方式。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做好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资质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2020〕5号)。
(2)审核:对企业直接申报的增补挂网材料进行审核,每月汇总。对通过医疗机构申报的药品增补材料进行初审,资质初审通过后,每季度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3)网上公示:将企业直接申报和专家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4)挂网交易:公示无异议的药品经资质审核通过后,纳入挂网交易目录。
14.医用耗材和诊断试剂如何挂网
答:增补挂网流程: 材料申报→网上公示→维护上传产品资质→资质审核→挂网采购
(一)医疗机构申报
1、材料申报。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上传加盖公章的采购需求清单图片及电子版。医疗机构依次点击“交易平台”、“耗材试剂交易系统”,使用用户名登录,打开“备案申请”菜单,点击“耗材申报”、“试剂申报”模块:下载“采购需求清单导入模板”,依据excel模板要求填报并导入申报数据;下载“采购需求清单盖章模板”,根据模板要求上传图片。
2、网上公示。省医药采购平台将医疗机构申报的清单进行公示。原则上每月公示一次。
3、维护上传产品资质。需求清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生产企业登录省医药采购平台-“招标平台”-“耗材试剂招标系统”,打开“企业产品维护”菜单,点击“已添加产品”模块,维护相关资质材料,并填报全国各省(区、市)医药招标采购平台的中标(挂网)价,无中标(挂网)价的,填写该医用耗材在全国各公立医疗机构6个月内最低有效交易价。
4、资质审核。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申报医用耗材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按照“谁申报、谁采购”的原则,仅对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开放采购权限。原则上每月集中审核一次。
5、挂网采购。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用耗材有3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疗机构不得少于1家)申报并每家采购订单不少于2笔且无退货订单的,经公示无异议的,该医用耗材开放全省网上采购。原则上每月公示一次,从公示期满到开放全省采购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企业申报
1、材料申报。符合以下申报情况的,可由企业直接在省医药采购平台申报。
(1)按照国家医保医用耗材15位代码,在类别、功能和材质等属性相同的同种医用耗材中,价格不高于我省医药采购平台现行挂网最低价且为本产品全国最低价的医用耗材;同一诊疗目的、同一方法学的同种体外诊断制剂中,价格不高于我省医药采购平台现行挂网最低价且为本产品全国最低价的体外诊断试剂。
(2)按照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审批程序取得注册证的医用耗材。
(3)在10个省(区、市)挂网且有销售配送记录的医用耗材;在5个省(区、市)挂网且有销售配送记录的体外诊断试剂。
申报方式:生产企业依次点击“招标平台”、“耗材试剂招标系统”,使用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登录,打开“企业产品维护”菜单,点击“产品申报”模块,通过页面顶部“切换当前项目”选择进行耗材或试剂产品申报。未在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注册的生产企业,可点击“企业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生成企业用户名后,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2、网上公示。省医药采购平台将企业申报的产品进行公示。原则上每月公示一次。
3、维护上传产品资质。申报产品经公示无异议后,生产企业登录省医药采购平台-“招标平台”-“耗材试剂招标系统”,打开“企业产品维护”菜单,点击“已添加产品”模块,维护相关资质材料。
4、资质审核。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申报医用耗材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原则上每月集中审核一次。
5、挂网采购。审核通过的产品,开通全省网上采购权限。
15.为何体外诊断试剂维护产品信息时找不到产品条目
答:经申报挂网的体外诊断试剂,在“产品信息维护栏目”维护信息时如果查找不到该试剂产品信息,请点击“切换当前项目”转为“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再次点击“已添加产品”即可。
16.药品资质更新如何办理国家医保代码如何维护
答:药品生产企业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医药采购系统—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使用CA登录,打开“产品维护”模块,选择“交易状态”为“已挂网”药品,点击“查看”,进入药品信息页面,更新过期资质并上传相关图片,维护国家医保代码等信息,进行更新操作。
17. 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等信息变更如何办理
答:使用生产企业CA登录医药采购平台“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系统”,进入“网上办事”模块,点击左侧“网上申请”下拉菜单,选择“药品目录信息变更”,选择相关药品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并上传注册批件、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18. 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转厂)如何办理
答:使用生产企业CA登录医药采购平台“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系统”,进入“网上办事”模块,点击左侧“网上申请”下拉菜单,选择“产品产地变更(转厂)”,选择药品后,选择新的生产厂家信息。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后,点击下一步进入资料上传页面。上传资料包括:药品产地变更批件;变更后药品检验报告和说明书(原件)。
注:如变更后的生产企业未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注册,需先网上办理企业首次注册。
19. 药品申请联动限价如何办理
答:使用生产企业CA登录医药采购平台“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系统”,进入“网上办事”模块,点击左侧“网上申请”下拉菜单,选择“药品价格申请”,选择“增补药品联动价格”,选择相关药品,提交申请联动价格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20. 药品申请调整挂网限价如何办理
答:使用生产企业CA登录医药采购平台“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系统”,进入“网上办事”模块,点击左侧“网上申请”下拉菜单,选择“药品价格申请”,选择“调整药品价格”,选择相关药品,提交调整价格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21. 药品申请“标注相关属性信息”如何办理
答:药品申请标注“国家基本药物、一致性评价药品”等药品目录属性信息,生产企业CA登录医药采购平台“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系统”,进入“网上办事”模块,点击左侧“网上申请”下拉菜单,选择“标注药品属性信息”,选择相关药品,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22. 医用耗材(试剂)注册证更新如何办理
答:医用耗材(试剂)生产企业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医药采购系统—招标平台—耗材试剂招标系统”,使用生产企业CA登录,在“日常业务办理”模块,选择“产品注册证更新”,按照更新事项进行产品资质更新,依次点击“保存”、“盖章”、“提交”,完成操作。产品注册证更新仅限于“审核通过”且注册证到期后的更新。
三、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问题
23.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等如何申请网上采购用户
答: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等办理我中心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账号可向上级医保或卫健主管部门递交申请,经省医保局或省卫健委汇总后,转交我中心办理。
24.医院为啥无法网上采购中选药品
答:按照带量采购有关政策规定,完成报量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会与配送企业和报量医疗机构网上签订三方协议,同时完成网上配送关系的维护。未报量的医疗机构若需采购中选药品,需与中选企业协商,经中选企业同意,维护网上配送关系后,医疗机构方可采购。
25.医院制定采购订单时价格为什么变为“黄色”或“红色”
答:省医药采购平台设置了医院采购价格双线提醒,为医疗机构提供采购价格参考。当采购价格超过平台历史交易中间价时,将会进行黄色价格提醒;如等于或超过历史交易最高价,将会出现红色价格提醒。历史交易价格根据交易情况参考最近6-12个月的平台交易价。
26.医疗机构下错订单怎么办
答:医疗机构订单发送后,若配送企业尚未响应该订单,医疗机构可将订单撤回进行修改;若配送企业已经响应订单并确认配送,则医疗机构需完成网上入库后,再办理网上退货。退货订单的价格不再参与中间价计算,次月系统进行自动更新。
27. 医药采购处的电话是多少
答:请联系医药采购处进行咨询,药品业务:0371-65915579,医用耗材和试剂业务:0371-65915578,平台技术支持0371-6591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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