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配方颗粒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医院相关会议决议,拟对医院配方颗粒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或《药品GSP证书》。以经营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交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及唯一配送授权委托书。生产经营及认证范围应包含所投项目品种。
2、所投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资质或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资质,并在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3、投标供应商必须商业信誉良好,且在政府相关部门近三年内(2017年1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
4、有固定的生产场地和完善的化验室设备及物流配送体系,有专业的服务队伍和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持续生产、保障供应的能力,并提供保障质量和供应的承诺书。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委托书、项目相关人员身份证社保证明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11月23日17:30时之前到我院药学部(设医院仁和楼四楼)报名。
联系电话:0731-8802619 手机:18390982031(杨老师)
岳阳市中医医院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