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委托,就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中药饮片供货企业及相关伴随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BXC-2023-26
二、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项目总预算:1320万元(440万元/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需求
|
一
|
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中药饮片供货企业及相关伴随服务
|
中药饮片
|
由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独自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服务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1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1年度合同。
|
详见第二章
|
注:★:1.伴随服务是指(1)伴随服务是指中标人应承担的配送、退换、技术协助、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煎药人员、代配代煎膏方制作(场地招标单位提供)、快递、冷藏柜以及其他与中标产品采购使用相关的服务;(2)中标人免费提供智能调配所需系统、设备,并定期对系统进行更新、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3)根据医院和项目调配环境要求,医院负责提供合适场地,中标企业负责场地的装修、设备、设备安装及保养等全部事务;(4)中标人免费提供所需的一切耗材;(5)智能调配系统与医院系统(含医共体成员单位及下属规划内的村卫生室)对接,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6)中标产品采购使用相关的其他服务。
2品种数的界定:相同中药材采用不同的炮炙、加工方法制成的饮片均视为不同品种数。
3.年采购预算为预估值,具体数量金额根据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实际需求确定。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为本项目及时配送中药饮片及伴随服务的保障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三年内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药品经营企业及100%控股的子公司视同单一药品经营企业;
6.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9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及方式:
宁波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余姚市城东路88号油漆市场四#楼4楼】现场购买。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九、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9日止。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14:30时止。
十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4楼]),迟到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三、开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14:30时。
十四、开标地点: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4楼]),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仪式。
十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和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七、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
地址:余姚市泗门镇河塍路1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74-6215113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城东路88号油漆市场四#楼4楼
联系人:徐再生
联系电话:15867807842
监督咨询
联系人:龚流芳
联系电话:0574-6252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