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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黑龙江省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2021年药品定点采购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

所属项目:2021年黑龙江省伊春市森林消防

发布时间:202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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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黑龙江省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2021年药品定点采购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30日 所属项目: 2021年黑龙江省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药品定点采购项...

项目概况

2021年药品定点采购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磋商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YPDD-2021

项目名称:2021年药品定点采购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药品定点采购单位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其报名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6月10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BJ-YPDD-2021
  2. 项目名称:2021年药品定点采购单位项目
  3. 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100万元
  5. 采购需求:
  • 须具有稳定的供货渠道,其能提供的总产品品种和数量不能少于《药品明细清单》的要求。
  • 提供的药品必须与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所需药品定点采购品种清单内容一致(品名、生产厂家等),必须符合国家的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包括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负全责。供应商须适时向采购人提供质量、价格等药品来源的合法性信息,以保证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安全。
  • 遇有大批量采购或急需零星采购时,供应商将药品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验收药品时,与实物不相符的应与供应商联系,及时通知供应商退货。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替换《药品明细清单》中所列药品厂家,需经采购人同意。
  • 供应商享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一年的相同日期内向采购人供应《药品明细清单》所列药品的资格。

6、交 货 期:1年

7、招标内容:本次招入2家药品定点供应商作为项目服务机构

8、采购地点:以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9、标包划分:划分为一个标包。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1、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需求

(一)供应商向采购人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送货。过期药品及临近过期药品采购人一律不予以接收。

(二)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采购人所指定的药检部门检验。若送药检部门,所需检验费用由潜在供应商承担,若属实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三)供应商配送的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3人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采购人应及时通知潜在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供应商的履约行为和协议供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若发现供应商违反有关规定和承诺,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停止相关产品直至全部产品的供货资格

12、付款周期及付款方式

(一)付款周期:采购人收到货物后起,最长不超过30天,进行结算。供应商必须提供详细的药品销售清单,并与采购人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予以付款。

(二)付款方式:采购人向供应商用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的方式支付货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1. 本项目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 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2、方式:特殊时期,应政府统一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以电子邮件传递为准,供应商需成功缴纳文件费后,将文件费汇款凭证等上述两项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895889449@qq.com)邮箱,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3、购买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接受银行汇款,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单位全称(简写)”,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及账号:静义锋6217855300018951412

汇款期限:2021年5月31日08时30分至2021年6月04日16时30分(以银行实时进账单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磋商。

送达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0日8:30时

开标地点:南岗区鲁商凤凰城S栋15号4楼

5、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

2021年6月10日8:30时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本次磋商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

地    址:伊春市林都大街20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458-6110111

代理机构:中自控伟业工程咨询(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静先生

联系电话:18903658955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31日  至 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方式:详见磋商公告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岗区鲁商凤凰城S栋15号4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岗区鲁商凤凰城S栋15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

地址:伊春市林都大街20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 0458-6110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自控伟业工程咨询(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岗区鲁商凤凰城S栋15号4楼

联系方式:静先生 18903658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静先生

电 话:  18903658955

附件 磋商公告(药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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