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的委托,就其中药代煎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ZJWS2024-LHSYY06
二、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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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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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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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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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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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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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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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代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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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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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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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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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截至磋商截止时间,磋商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且尚处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
3. 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认证生产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法定工作日时间9:00-17:00)
2. 获取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邮箱报名:hzwszb@163.com)
七、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30(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阳光谈判室
九、磋商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3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阳光谈判室
十一、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出。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 磋商响应供应商购买标书时提交的资料: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公告媒体: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
(1)采购人名称: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地址: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西路375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6-85170039
监督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6-8517001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楼51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景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73019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人:陈梦莹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1-85340710
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