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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徽财经大学东、西校区药品集中供应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皖C-2017-SH-CG-Z-259

所属项目:2017年安徽省财经大学东、西校

发布时间:201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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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安徽财经大学东、西校区药品集中供应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皖C-2017-SH-CG-Z-259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12日 所属项目: 2017年省安徽财经大学东、西校区药品标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安徽财经大学委托,现对安徽财经大学东、西校区药品集中供应商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财经大学东、西校区药品集中供应商公开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皖C-2017-SH-CG-Z-259

3、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4、项目预算:98万元整。

5、项目内容:安徽财经大学东、西校区临床使用药品价格和集中供应(配送)企业。详见采购需求。

6、采购周期:一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4、提供企业的自有产权的药品配送车辆行驶证【原件(核实后返还)和复印件】;

5、经营与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无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通过验证后,并录入相应政府采购供应商子库的企业,且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供应商职责要求

1、供应商须保证所供药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有关质量要求,并提供同批号质量检测报告。

2、供应商所供进口商品必须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并且在批准文件上加盖供应商质检机构原印章。

3、按采购方的具体要求及时送配货,货票同行,送货人员相对固定。供应商不得提供三个月到失效期的药品,药品售出后在药品失效期前三个月可予以退换。一个月供货一次,紧急药品在接到甲方供货电话时应于4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供应商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外包装要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5、发生医疗事故时,因为药品质量问题,所有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药品价格按中标价执行。

7、药品生产厂家及规格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得随意调换药品生产厂家及规格。

8、供应商必须开具药品明细发票,否则甲方拒付货款。

四、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 2017  年  7 月 11 日

2、开标时间:   2017年 8 月 1  日 15 时00  分

3、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见三楼电子显示屏

4、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8月  1日 15时  00分

五、招标文件发售办法:网上自行下载。

1、下载时间: 2017  年   7 月 11 日以后

2、下载地址: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bbztb.cn

投标人投标前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投标人登录”,选择 “政府采购”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说明:

1、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上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投标人在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在开标现场开标前30分钟收取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3、投标人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安徽财经大学东、西校区药品集中供应商公开招标 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6、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7、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及以上的标包、服务预算50万元及以上的标包,投标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开标前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外,其他有关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以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评标委员会自行登录官方网站查询,不接受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证明。

8、省属企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会员库的会员。

9、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见“下载专区”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503300。

(2)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并提交审核,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市场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4)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10、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1、本项目如有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成交)公示结束前提出(经复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在复审公告结束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2、中标(成交)公示期结束前,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没有因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问题被依法处理而被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公示期结束,招标(采购)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被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反映存在问题的,依法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法:

单位: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化       电  话:0552—2072395;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传真:0552-2072395

邮箱: 1669690600@qq.com(邮件不得署名)

七、本招标公告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中国蚌埠”党政门户网、蚌埠市信息公开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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