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5〕171号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平台药品挂网价格,维护患者群众合法权益,经比对平台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后,现对部分疑似高价药品开展价格风险管理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1、相关企业须在2025年11月25日前将企业药品挂网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见附件1),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调价申请及价格说明材料提交至业务受理邮箱sxyxcgywsl@163.com,同时提交调价Excel表(见附件2)(邮件名称:“企业名称+调价申请”)。
2、未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挂网价格的药品将按照我省挂网规则要求实施价格风险处置。
3、对于中成药挂网产品日均治疗费用明显偏高的药品,企业应重点关注、全面梳理,主动规范价格行为,合理调整相关产品在我省平台的挂网价格。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