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拟对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市场调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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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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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预估采购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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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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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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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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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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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包括大包装、小包装中药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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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3.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与通知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浙江温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查询结果以上述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三、市场调研形式
以盖公章扫描件+纸质材料邮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至指定邮箱与地址,调研内容详见公告附件。另附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邮箱地址:398252205@qq.com ;邮件以“企业名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市场调研”命名。
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75号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库。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913749
四、时间安排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6:00截止(北京时间)。
五、监督部门
名 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监察室
电 话:0577-88913742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