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省豫西监狱的委托,就河南省豫西监狱2020年度罪犯药品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河南省豫西监狱2020年度罪犯药品采购项目,HNFYZB-2020-0901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约80万元。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共1 标段。主要为常用药品及急救药品(详见采购文件)。
四、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五、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人员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7、供应商须提供药品GSP证书;
8、具有河南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资格证明,并在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备案的证明材料;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万国银座A-407。
注: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9:30 。
八、响应文件提交和开标地点:开标在郑州市郑东新区东湖宾馆明德厅(农业南路与七里河南路交叉口西南角)
九、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河南省豫西监狱
地址:洛阳市春都路0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许先生
电 话:0379-62386993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安徽路万国银座A座4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80868006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