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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广东省潮州供电局2020年市局及潮安局职工防暑降温慰问药品采购采购公告

所属项目:广东省潮州供电局药品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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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广东省潮州供电局2020年市局及潮安局职工防暑降温慰问药品采购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中国南方电网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31日 所属项目: 广东省潮州供电局药品采购项目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潮州供电局2020年市局及潮安局职工防暑降温慰问药品采购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潮州供电局2020年市局及潮安局职工防暑降温慰问药品采购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3. 采购模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7. 项目类别:货物

二、采购内容

1、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潮州供电局2020年职工防暑降温慰问药品采购

1

潮州供电局2020年职工防暑降温慰问药品采购

26.37

26.37

/

/

2

潮安供电局2020年职工防暑降温慰问药品采购

1

潮安供电局2020年职工防暑降温慰问药品采购

31.7

31.7

/

/

 
 

2、采购范围:

为职工配置采购防暑降温药品,包括藿香正气丸、藿香正气口服液、小柴胡颗粒等。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需具备药品销售资格,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4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或控股的不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5

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 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07月3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0年08月04日17时00分00秒,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进行报名(过期无法报名),报名成功后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2、本次采购不收取谈判文件工本费,报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

一服务平台,勾选需要报名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3、采购保证金(如有)需在报名之后至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项目概况,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谈判对象须知》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报名及报价,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在报名后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项目报名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报名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报价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报名(报价人选择需要报名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报价人自身原因,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报名的,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5)报价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谈判文件和制作报价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报价人可以针对一个或多个包报价。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报价,报价人必须于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谈判文件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电子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0年07月31日17时00分00秒,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7日09时30分00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国家指定相关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发售谈判文件的日期和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日期和方式等事宜。

七、咨询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八、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1、85125046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九、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31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异议书(模板)如有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附件 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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