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或生物制品)的采购供应和管理,满足辖区内疾病控制和群众健康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河南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我区拟对非免疫规划疫苗及其他生物制品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遴选条件
1、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中标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其他生物制品需是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中标的医药采购平台品种。
2、企业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政、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02
遴选品种
1、乙型肝炎疫苗
2、乙型脑炎灭活疫苗
3、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4、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5、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6、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7、水痘减毒活疫苗
8、口服轮状病毒疫苗
9、23价肺炎球菌疫苗
10、13价肺炎球菌疫苗
11、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12、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13、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14、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5、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疫苗
16、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17、破伤风疫苗
18、带状疱疹疫苗
19、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20、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21、人用狂犬病疫苗
22、其他生物制品:人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人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单克隆抗体(遴选参照非免疫规划疫苗执行)
03
遴选程序
1、有意向参与的企业向魏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企业、产品资料(见附件1、2)等材料。
2、魏都区疾控中心对参加遴选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3、从疫苗遴选专家库中临时抽取专家组成当年度参与遴选人员,参与遴选人员投票确定入选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或生物制品)。
4、遴选过程在区纪委派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区卫健委和遴选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
04
有关要求
1、请符合条件有意向参加遴选的企业于12月10日前将遴选材料(附件1、2)送达魏都区疾控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档发至邮箱(附件1电子档要word格式,不能发送PDF或图片格式)。逾期将视作放弃,不予受理。
地址:魏都区光明路874号
联系人:陈红伟
邮箱:513386308@qq.com
联系电话:0374-3312674、13253709990
2、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料全部装订成册后装于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参加遴选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取消遴选资格。
4、遴选结果在魏都区疾控中心公众号“健康魏都”公布。
魏都区疾控中心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