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金华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盟委员会药品带量采购实施细则(第一批)》(附件一)的要求,现对列入金华市第一批采购目录的药品进行公开带量采购。
一、采购目录、规格、质量层次及数量。(见附件二)所有涉及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的数据,均以2019年11月26日的数据为准。
二、采购方式。生产企业采用书面一次性报价。
三、报名资格。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上中标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生产企业设立的销售本公司药品的商业公司、进口(含港、澳、台地区)药品国内总代理(无国内总代理的,应为境外授权的浙江省的代理商。同一产品浙江省内只能授权1家代理商。)等可视同生产企业。代理商需递交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协议)。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必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一)生产企业承诺书(附件三);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四);
(三)产品报价单(附件五),一式二份,用两个信封分别密封。在封面上标明生产企业名称(与省平台生产企业名称一致),并在两个信封外面分别注明“报价”和“备查”。
五、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受理时间:9:00-12:00 14:00-17:00)。
六、报名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1831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应女士 联系电话:0579—83470221
金华市药品耗材带量采购联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