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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四批”国家组织和“六省二区”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0年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

发布时间: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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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四批”国家组织和“六省二区”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12日 所属项目: 2020年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吉...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上市持有人:

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和六省二区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函〔2021〕6号)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结合我省实际工作,现将相关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吉林省“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的药品(详见附件2)。

(二)“六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公布的中选药品供应品种清单的药品(详见附件3)。

(三)《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第四批)、《关于公布“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川药招〔2021〕32号)》中的相同品种名称相同剂型的药品(包括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的品种)。

二、资质审核及信息申报

申报范围内的药品,均必须于2021年3月19日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ggzyzx.jl.gov.cn/),通过系统登录的“药品系统登录”进入“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基础数据库系统” 维护企业信息、药品信息以及《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并将相关信息提交。已经完成信息维护并审核通过的药品,有信息更新的,需重新维护;无信息更新的,不需要重新维护。

各企业必须于2021年3月19日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药品申报表(详见附件4)加盖企业公章后,递交至我中心药品采购处。同时,另行制作一份excel版的药品申报表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26.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第四批国家集采品种申报或“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申报-企业名称”。企业递交的申报表应与发送的excel版本申报表一致,如不一致以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本为准。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发出,不要重复发送邮件。

申报表中药品属性一列请按照实际选择“原研制药品、参比制剂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普通GMP药品”中一种属性填写,用于平台标识。同时符合多个属性的,按前一种属性填报。

三、价格申报

(一)吉林省“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的药品,按照中选价格进行申报。

(二)“六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公布的中选药品供应品种清单的药品,按照中选价格进行申报。

(三)未在吉林省中选,但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属于《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第四批)或《关于公布“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川药招〔2021〕32号)》中的药品,按照非吉林省中选药品价格联动自主申报降价,原则上不高于全国省级最低价格(含各地梯度降价结果),实行限价挂网采购。

1、企业申报的药品,属于《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第四批)或《关于公布“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川药招〔2021〕32号)》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的同一企业相同品种剂型相同规格,但包装数量不同的,按照中选供应品种清单中对应规格的制剂价格乘以包装数量计算包装价格(包装价格保留小数点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企业申报的药品,属于《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第四批)或《关于公布“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川药招〔2021〕32号)》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的同一企业相同品种剂型,但规格不同的,按照吉林省中选规格作为代表品进行差比计算申报规格的制剂价格,包装价格按照差比后申报规格的制剂价格乘以包装数量计算包装价格。

2、企业申报的药品,不在《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第四批)或《关于公布“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川药招〔2021〕32号)》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内的,由企业自行申报现行全国省级最低价格(含各地梯度降价结果)。

(四)未在吉林省中选且未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但属于《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第四批)或《关于公布“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川药招〔2021〕32号)》中品种名称的药品,参照第(三)项规则申报,实行限价挂网采购。

四、其他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务必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未按要求申报或未申报的企业视为放弃相应药品的挂网交易资格。

(二)企业申报的药品必须保障供应,如不能保障供应,按照信用评价制度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楼725室。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12日

附件:1.《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和六省二区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函〔2021〕6号).pdf

2.吉林省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的药品.pdf

3.“六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公布的中选药品供应品种清单的药品.pdf

4.吉林省“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使用品种申报表.xls

5.附件: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 1.《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和六省二区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函〔2021〕6号).pdf
2.吉林省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的药品.pdf
3.“六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公布的中选药品供应品种清单的药品.pdf
4.吉林省“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使用品种申报表.xls
5.附件: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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