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疫苗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和采购,保障用苗安全、有效、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23年版)(川卫疾控函〔2023〕11号)等要求,我区拟于近期召开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遴选范围
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公示中标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并向东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务科提交了企业资料。
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保障供应的要求,科学、规范地开展遴选工作。
参与遴选企业资格要求
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生产或经营范围包含疫苗;
具备与遴选疫苗品种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未被列入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料内容
企业资质: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
产品资质:药品GMP证书、药品(再)注册批件(证)、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通关单。
产品特点与优势:疫苗使用说明书复印件、2023—2024年度四川省平台供应情况、其他能反应本产品独特优势材料。
其他材料:疫苗生产企业委托推广公司推广产品的授权委托书、疫苗推广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其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质保协议(企业版本)、廉洁协议(疾控统一版本)、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遴选申请表(详见附件)等相关资料。
资料要求
相关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企业印章。
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制作封面、目录,授权委托书、质保协议(企业版本)和廉洁协议(疾控统一版本),一年一签。
遴选通过的企业还需向我中心提供开户许可证、账号信息、配送企业信息。
提交时间
2025年3月26日—4月3日(7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资料提交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眉山市东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213室总务科(眉山市东坡区密州路与长安路交叉口西北侧)
联系人:彭异
联系电话:028-38296021
东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