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管理,保障稳定供应,满足群众多样化预防接种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安徽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方案》(皖卫疾控发〔2021〕2号)、《关于印发东至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省疾控中心历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对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本次遴选疫苗产品来源仅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官方发布的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含历年集中、补充、追加补充目录,以下统称省集采目录),未纳入省集采目录的疫苗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二、遴选办法
本着“科学合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全程监管”的原则,由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评审专家组针对产品质量、销售服务、产品价格、诚实守信等重点内容,根据《东至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实施方案》采用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定,最终形成《东至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品种目录》。
三、相关事项
(一)提交材料
1.企业、产品资质材料。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境外厂家独家授权文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境内代理)、产品药品注册证、药品GMP符合性证明、产品说明书、产品纳入安徽省集采目录证明文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质材料。
2.遴选评审专项材料。《东至县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评审信息收集表》(另需单独提供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疫苗上市后安全性、免疫原性研究报告;产品说明书、产品包装实物图;2025年7月至今疫苗批签发合格证;2025年7月至今向各疾控中心销售业绩;紧急情况供货能力承诺函;常规供货能力承诺函;退换货与破损处理时间承诺函;单次配送数量承诺函;体系认证;近五年无违规行为承诺函。
3.材料装订要求。每种疫苗全部纸质材料装订7份,按照附件1-4的目录顺序装订,每页加盖遴选供应商单位公章;封面外包装用《东至县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信息收集表》张贴密封,并加盖遴选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参评要求
1.所有参评遴选供应商必须确保可及时、稳定供应疫苗。
2.遴选供应商向县疾控中心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评审资格,五年内不得参与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3.遴选供应商在供应周期内或遴选期间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本次遴选结果。
(三)提交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17时30分,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作放弃参选资格。
(四)遴选时间
2026年8月3日。
(五)咨询及材料接收
联系人:东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江科长;
地址:东至县尧渡镇建德路14号;
电话:0566-5290616;
QQ邮箱:116366765@qq.com。
东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