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余姚市姚北大药房南王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3000003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1月02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53000002)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经营范围由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 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制剂, 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含配方经营)*变更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含中药配方)、(以上均不包含冷藏冷冻药品)。***
2025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