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准予核发、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7558226
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100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6月13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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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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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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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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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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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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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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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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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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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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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鑫裕安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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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古庄村下松脚里12-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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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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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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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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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非处方药(以上需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生物制品(除血液制品)(以上需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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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DA592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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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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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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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仁惠豪医药有限公司瑶头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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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祥和街道瑶头新井里172-101号、172-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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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金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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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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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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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非处方药(以上需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中成药,中药饮片(配方除外),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生物制品(除血液制品)(以上需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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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DB592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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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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