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门诊慢性病准入机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发〔2015〕62号)、《关于做好门诊慢性病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发〔2015〕63号)2个文件有效期至2020年7月31日,市医保局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填写《反馈意见单》发送到电子邮件:zbybzqyj@163.com或将《反馈意见单》邮寄到: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90号,邮编:255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医保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
附:反馈意见单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