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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关于印发《六安市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2

各县区疫防办、市属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门急诊和发热门诊就医流程

1.门诊就医: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门诊预检分诊工作,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门诊区域可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的,进行抗原检测后就诊。

2.急诊就医:对于急诊就诊患者不得以没有48小时核酸结果为由影响救治。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急诊区域可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有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直接进入急诊诊疗区域;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在急诊缓冲区域接诊,同时查抗原和核酸。

3.发热门诊就医:对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抗原或者核酸检测并开展相应诊疗服务。

二、做好患者接续治疗衔接

1.阳性患者:门急诊或发热门诊接诊的阳性患者,无需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提供相应诊疗服务后,根据患者诊疗需要开具相关药品、做好健康宣教后居家隔离自我照护;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个人要求去方舱医院的,送至方舱医院。需要住院治疗的,按要求收治入院。

2.阴性患者:无需住院治疗的,由医疗机构提供相应诊疗服务后离院;需要住院治疗的按要求收治入院。

三、加强住院患者管理和健康监测

医疗机构要安排相对独立的区域(院区、楼栋、病区或病室)收治核酸阳性患者,医护人员相对固定。要加强65岁以上合并严重基础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自身免疫缺陷疾病等)且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的患者健康监测,一旦发现核酸阳性,要及时关注病情变化,加强医疗救治。

四、建立健全“五诊”工作机制

市、县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救治网格体系,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一是“问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网底作用,利用智医助理,通过电话、微信对居家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有高危因素的重点人群进行问诊,指导其服药、健康监测等。二是“巡诊”。市、县区均组建若干巡诊小分队,市级巡诊队伍负责巡回指导各县区医共体牵头单位及医联体成员单位医疗救治工作;县区巡诊队伍负责巡回指导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救治。三是“接诊”。居家的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有高危因素的重点人群因病情发展,确需入院治疗的,由120急救车辆或专人专车接诊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四是“转诊”。若患者病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范围的,则应当在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指导下,及时转诊至有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五是“会诊”。对重症、危重症或病情复杂的患者,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全力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自身工作职责,明确“五诊”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及时公布联系电话,各层级医疗机构间要加强沟通交流,确保工作机制高效运转。

五、确保正常医疗服务

要确保诊疗工作的正常运行,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不得因收治阳性患者影响常规诊疗和急危重症救治,特别要做好慢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基础疾病、肿瘤放化疗等患者的医疗服务。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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