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福建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标准》,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6月28日
监督电话(传真):0592-6688291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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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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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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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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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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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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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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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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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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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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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厦门城邸公寓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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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杏北四里163-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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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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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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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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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中药饮片(配方除外)、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以上需冷冻药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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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CB592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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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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