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山东冠龙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准予变更《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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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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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范围(2002年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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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范围(2017年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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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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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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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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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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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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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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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龙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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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Ⅲ类: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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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04-17脊柱外科辅助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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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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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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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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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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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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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食药监械生产许2010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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