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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9月底前辽宁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全面铺开
发布时间:2017/02/22

9月底前辽宁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全面铺开

        继在鞍山等4个城市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后,9月底前,我省14个市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这是2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为做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省委、省政府将出台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9月底前,全省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推进管理体制、医疗服务价格、人事薪酬等深层次改革。据介绍,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任务涉及6个方面。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全省所有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一般在15%,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向“以药补医”开刀。

  时下,省内一些公立医院的药占比在45%左右,力争到今年底,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合理界定政府、部门、公立医院、患者和社会各方面的责权关系;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加快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

  巩固和扩大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覆盖面,满足群众合理的异地就医需求;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通过薪酬制度改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逐步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今年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增强群众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信任度。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支付政策,畅通转诊渠道,调控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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