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行业报表> 行业动态> 详情
【安徽】合肥空港口岸药品进口备案事项正式上线运行
发布时间:2024/09/04

    近日,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合肥空港口岸药品进口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自2024年8月15日起正式受理药品进口备案申请,依法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有关事宜。

    前期,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合肥空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增加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口岸药品检验机构;明确除《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药品外,其他进口中药(不含中药材)、化学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可经由合肥空港口岸进口。

    合肥空港口岸药品进口事项的成功获批,标志着我省正式进入药品进口口岸新阶段,是更好地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进品药品需求、服务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重要举措,省内进口单位在签订药品购货合同时,货物到岸地可以直接选择合肥空港,改变了我省既往进口药品只能借助外省口岸过关的不利模式,提升了本地企业进口药品的便捷度。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