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规定,我委组织专家依据相关评审细则对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青海省福利慈善医院、河南县人民医院、玛沁县人民医院、班玛县人民医院和玛多县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进行综合评审。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标准,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青海省福利慈善医院、河南县人民医院、玛沁县人民医院、班玛县人民医院和玛多县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
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14日前,以信函形式向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山一巷5号,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电话:0971—8239002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