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超常规纵深推进整治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一、提高站位,凝聚合力,推动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了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了工作专班,确保整治工作的高效推进。加强与市卫健委协同配合,联合印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共同召开工作推进会;强化与市医保局紧密合作,将医疗机构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三医联动”实现有效贯通。
二、统筹协调,多措并举,确保整治行动落地见效
一是系统协同,监管网格全覆盖。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依托我市药品安全“网格化、智慧化、分级化”监管体系,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深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关键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整治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1328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202件,完成整改199件。
二是部门联动,综合监管聚合力。加强与卫健、医保、工信、公安等部门的协同协作,对医疗机构疫苗、医疗器械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区(市)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31家次,下发督查通报7期,工作提示函16件。
三是严惩违法,联动查办强震慑。从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等渠道全面排查,对屡教不改、屡罚屡犯的医疗机构从严从重处罚,提升整治行动质效,案件查办情况第一时间通报卫健、医保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并加大曝光力度,依法公开案件处罚信息3期,形成强大震慑。今年以来,全市抽检医疗机构药械共227批次,检出不合格药械7批次,查办医疗机构药械案件共88起,行纪衔接4起。
三、压实责任,共筑防线,营造整治行动浓厚氛围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将医疗机构药械安全工作责任纳入新成立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主动向市纪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前期开展的药品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开展“回头看”。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跟进宣传报道,发布信息和典型案例共20余条,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共同关注药械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属地责任。属地各区(市)局分别召开辖区医疗机构药械法律法规培训会,将整治行动要求迅速传达至全市每家医疗机构,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药械购销渠道、储存条件、特殊药品管理、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等行为。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药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完成率达100%。统一印制征集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违法行为线索公告1000余份,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进一步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下一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将紧紧围绕整治行动重点,对药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排查,确保整治对象全覆盖、问题隐患全整改,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