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开展2020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市符合准入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在工作日期间可向市医疗保障中心提出申请。
二、受理地点
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行政服务中心B幢4楼西大厅24号窗口;联系人:马俊俊,联系电话:0579-86639380。
三、申报与评估
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市医疗保障局—工作动态)分别下载打印《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申请书》、《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申请书》(详见附件)并按规定提供材料。当月受理后,次月开展评估工作。
四、统筹支付范围
公立医疗机构及符合附件1医疗机构申报条件中第6条的医疗机构。
东阳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