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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告(2022年 第13号)
发布时间:2022/06/28

      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要求,经现场检查,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无菌原料药头孢他啶(含碳酸钠)(303车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特此通告。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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